上海国有土地上的房子被征收,补偿包括哪些项目?评估不满意怎么办?

一句话先给结论:上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,补偿一般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、搬迁费、临时安置费、停产停业损失补偿,以及按方案给予的补贴和奖励;对评估报告有异议,可以依法申请复核评估,复核后仍有异议的还能申请专家委员会鉴定。法律依据是《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》(市政府令第71号)和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590号)。(本文为普法示例,具体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。)

先把两个文件的关系说清楚:国务院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590号)是上位依据,上海的《实施细则》(市政府令第71号)按上海实际作了细化。被征收人看补偿项目、算补偿金额,主要对照征收补偿方案和这两份文件。

一、补偿到底有哪几项?

常见的有这几块:一是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,按评估确定;二是因搬迁产生的搬迁费;三是临时安置费,选择产权调换的在过渡期内也涉及;四是停产停业损失补偿,经营性房屋符合条件可以主张;五是按方案给予的补贴和奖励。

不同项目、不同方案,具体项目和金额不一样。拿到补偿方案先逐项核对,别只看总数。

二、评估不满意,怎么提异议?

房屋价值是补偿的大头,评估低了直接影响到手补偿。对评估确定的房屋价值有异议的,可以申请复核评估;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,还可以申请专家委员会鉴定。程序有明确的期限要求,收到评估报告后要及时提出,别错过。

提异议要留痕:书面申请、收件回执、往来记录都收好。装修投入、房屋区位、类似房屋成交价等材料,都是争取合理评估的佐证。

三、补偿谈不拢,政府下了补偿决定怎么办?

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,政府可以依法作出补偿决定并公告。对补偿决定不服的,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,在法定期限内启动就行。

这一阶段最要抓紧:征收决定、补偿方案、评估报告、送达凭证,材料齐了才谈得上维权。

四、想维权,先确认这几件事

一看主体:征收项目是否合法立项、有没有依法作出征收决定;二看程序:有没有依法公告补偿方案、组织听证或征求意见;三看评估:评估机构是否依法选定、报告有没有漏项;四看金额:补偿是否覆盖了房屋价值加各项损失。这四件事理清了,方向就清楚了。

宣传示例:上海某区居民(化名)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,评估报告遗漏了其经营用房的停产停业损失。其依法提出复核申请并提供经营凭证,征收方重新核对了补偿项目。个案结果取决于征收方案与证据情况,宣传示例仅供参考,不承诺结果。

五、签约前注意什么?

补偿协议要把项目、金额、支付时间、搬迁期限写清楚;奖励和补贴的条件逐条核对;口头承诺一律落到纸面。有疑问先问清、看明文,别在空白协议或纯口头承诺上签字。真的谈不拢,法律程序是兜底,别放弃。

常见问题

上海房屋征收,补偿到底有哪几项?

一般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、搬迁费、临时安置费、停产停业损失补偿,以及依法给予的补贴和奖励;具体项目按征收补偿方案执行。

对评估结果不满意怎么办?

可以按法定程序申请复核评估;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,还可以申请专家委员会鉴定。程序有期限要求,要及时提出并保留书面记录。

政府直接下了补偿决定,还能维权吗?

对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不服的,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,并在法定期限内启动,同时保留征收决定、补偿方案和送达凭证。

评估报告漏算了项目怎么办?

对照补偿方案核对每一项,漏项或估价明显偏低的,及时书面提出异议申请复核,附上房产证、装修投入、经营等佐证材料。

签约前要注意什么?

把补偿项目、金额、支付时间、搬迁期限写清楚;奖励与补贴的条件也要核对;有疑问先问清、看明文,别在空白或口头承诺上签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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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责声明:本文依据《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》(市政府令第71号)、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590号)等官方发布文本整理,仅供普法参考;案例为脱敏宣传示例,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结果的承诺。具体补偿项目以征收补偿方案和最新发布文件为准。